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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内容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广州纺校”),创办于1958年,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广州地区纺织、服装产业中高级专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有纺织、服装、工艺美术、经贸、外语、计算机等六大类专业,其中纺织服装类和应用艺术类专业为龙头,学校有广州赤岗、花都赤坭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78391平方米(117.1亩)。广州纺校成功设计了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运火炬”传递系列服装,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专业人才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以充实学校的教师队伍。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应聘人员所需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所需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要求
服装工艺实习指导教师 2 本科及以上学历,服装类专业毕业,具有技师(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职称,有二年以上服装实习指导教学或企业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下同)。其中1名的工作地点为花都赤坭校区。
环境艺术设计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环境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二年以上教学或企业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
计算机专业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毕业,有二年以上教学或企业工作经验,年龄30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
合计 4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教师资格:
    ①应聘教师岗位者: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②应聘工艺实习指导教师教师岗位者:必须于聘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2、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应聘,需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人口准入条件外,还要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的要求。
    4、已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如被录用,应根据我市有关规定和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职数等有关情况决定是否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及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未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则暂不能享受相应待遇。中、高级职称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校内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9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学校将发出笔试通知。
    (四)应聘者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递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未婚或结婚证明(已婚者须附上近三个月的计划生育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的原件、复印件,免冠小一寸照片4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学、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育时事等基础知识。
    面试主要包括:面谈和试教。
    (二)考试的办法
    1、专业考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者(60分)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带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机专业招聘岗位数与报名数比例未达到1:3的,不予开考。服装工艺实习指导教师、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等紧缺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低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1)面试方式:包括面谈和试教。
    (2)面谈与试教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3)面谈与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30%和70%。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11:30。
    面试时间:2013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替补。
    (六)成绩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校园网(http://www.gzfx.edu.cn/)上公布,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可在我校校园网上查询。最终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和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电话:(020)84213475
    联系人:饶老师
    学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9号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本校。
    

广州市纺织服装职业学校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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