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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元市公安局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编外聘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有保密观念,无违法犯罪劣迹和不良记录; (二)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公安工作,喜欢写作; (三)性别不限,年龄在20-35岁之间,身体健康; (四)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秘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编辑文档、简单处理图片、在线上传信息; (五)在广元市城区居住,愿意较长期从事文字工作,中文、法律及相关专业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或者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该岗位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2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广元市公安局办公室(一号楼三楼308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出具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家庭基本情况)以及相关特长证明资料。 联系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5201027 广元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