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关于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红塔区公务员队伍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且近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年龄 |
性别 |
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条件 |
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财务、医学、计算机、法律及相近专业 |
1人 |
35岁以下 |
不限 |
工作业务能力强,电脑操作熟练,热爱医疗保险工作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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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 13日 — 12月14日 报名地点:红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玉溪市玉兴路68号) 2、实行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考察调动 1、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回避等情况,由考察小组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和选调建议。 2、经考察后确定选调对象,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877-2039887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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