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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2012年公开招聘简章
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建设工作,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社区负责人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男性6名、女性1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宁波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户籍;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较强,具有吃苦耐劳、奉献和创新精神,懂宁波方言,会电脑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体条件:
    1、社区负责人:
    (1)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已在社区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或现任社区副职的,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
    2、社区专职工作者:
    (1)男性: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附加分条件:
    1、报考社区负责人职位的,现任其他社区副书记(副主任)的,笔试分加5分;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位的,具有3年以上社区工作或物业工作经验的,笔试分加3分;
    2、具有洪塘街道户籍且居住在洪塘的,笔试分加1分;
    3、具有洪塘街道村级后备干部资格的笔试分加3分,现为洪塘街道派驻村大学生身份的笔试分加5分(两个身份重合的不累计加分);
    4、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分加3分;
    5、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分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除明示外)可累计加分。
    (四)相关说明:
    工作经历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洪塘宁沁路347号洪塘街道公共管理服务中心。
    3、报名方法:
    请先从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default1.asp)或江北区民政网(http://www.jbgmzj.gov.cn)上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附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政中心户籍证明)、任职文件、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洪塘辖区的需提供房产证及村(社区)居住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到规定地点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提供的复印件恕不退还。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指标数。
    (二)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以招聘指标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的40%加上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考察。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聘用。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1、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2、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咨询电话:83092077,87563410;联系人:范老师、方老师。
    4、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default1.asp)和江北区民政网(http://www.jbgmzj.gov.cn)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5、本简章由洪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江北区民政局
    

2012年12月11日
    附件:洪塘街道2012年公开招聘社区负责人、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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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塘街道2012年公开招聘社区负责人、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来源于宁波江北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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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0: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