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台州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1〕1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面向天台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天台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天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整个招聘工作在天台县纪委监察和人事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1级1人。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天台户籍或生源,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天台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ttrc.gov.cn/) 天台县人力资源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6日。 2、报名地点:天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地址为天台县赤城街道街道飞鹤路196号。 3、报名方法,应聘者应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有:《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双面)、个人简历(含家庭情况、本人要求及应聘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弄虚作假的视情节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人数的比例是1:1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人数的比例超过1:1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及时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因出现拟聘用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此环节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台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ttrc.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 未尽事宜,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酌情研究处理。 六、联系方式 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街道飞鹤路196号; 电话:83812216,83881806。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天台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天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 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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