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泉州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 |
内容 | 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系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平台管理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职责 平台管理员工作职责:负责对采集员和市民反映城市管理问题的受理、立案、回复工作;受理呼叫系统城市管理热线电话及相关政策、法规等业务咨询,为社会和群众提供及时、热情、有效的服务;招聘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 三、应聘条件 平台管理员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中专以上(含高中)学历,性别:女,年龄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能流利使用普通话和闽南话,计算机、新闻、测绘等专业优先。 4、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性遗传病。 四、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30日(工作时间)。在该时限内完成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凡发现报名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名地址:泉州市鲤城区花巷新路埕1号(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楼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22251917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和普通话、闽南话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七、聘用 根据考察合格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1、招聘单位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试用期合格的,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符合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薪酬参照区政府城管协管员待遇:月基本工资1200,绩效工资300,加班工资根据实际加班情况确定,试用期满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鲤城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2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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