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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决定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 2、招聘名额:20名(事业编制) 3、设岗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体育学院、化学化工、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农学院、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兽医学院、医学院、商学院、旅游烹饪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学院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奉献精神。 2、有志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办事公正,诚实守信。 3、中共党员,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述能力,一般要求具备一定文体特长。 4、身心健康,品貌端正,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和合作。 5、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研究生毕业且获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含应届毕业生),成绩优秀,综合素质优良,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6、已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应聘人员为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