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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学校安保力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共建平安江山,按照《浙江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贺村学区决定在我市公开招聘1名校园专职保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条件: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者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自愿从事校园保安工作。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持有健康证明。 3、文化条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文化程度高的优先录用)。 4、年龄条件:35-50周岁(要求已婚)。 5、户籍条件:具有江山市常住户口。 6、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下岗职工优先录用。 7、保安工作岗位:江山市溪淤小学。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江山市溪淤小学办公室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30日 3、报名要求:按公告的条件和要求,有意者请到江山市溪淤小学报名,并填写好《江山市校园专职保安报名政审表》。 三、录用办法 1、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政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3、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4、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说明 1、正式聘用为校园专职保安的,年收入1.8万元左右(含养老保险等)。 2、联系人:严老师 13735067613(657613) 周老师15857068131(658131) 江山市贺村学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