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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沙坪坝区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或因原用人单位不解除聘用影响到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公示期 2012年12月24 日—2013年1月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专技科 通讯地址(邮编):沙区凤天路八号区政府二楼(400032) 电 话:65368201 联系人:张朝安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沙坪坝区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