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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出纳一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出纳(院务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1、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政策和制度,严格按照收付款业务操作流程进行现金与银行收付业务; 2、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的现金管理制度,执行安全有效的现金管理操作规范,妥善保管好保险柜钥匙,确保现金安全和完整无缺; 3、按时记录现金收支备查日记帐并定期盘存,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 4、做好学费和其他教育收入的收缴工作,按时将所收现金、支票上交学校财务处;按时到学校财务处办理各项收费的入帐工作; 5、按时办理日常财务报帐工作,并及时将报帐款项发放给相关的教职工; 6、按时办理本院教师及员工的酬金、津贴和工资的银行发放工作; 7、按时办理外聘教师酬金和学生劳务费的银行发放及现金发放工作; 8、其他出纳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应聘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良好,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财务或会计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抗压能力; 4.获得大学英语4级或以上证书,具备良好的中英文表达和沟通能力; 5.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特别是财务系统办公软件。 四、报名时间和应交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月7日。 2.应交材料:应聘者请填好《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并与求职信、个人简历、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及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寄至:广州市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职位”,或发email至:bshr@mail.sysu.edu.cn。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合则约见,请勿电勿访。 五、聘后管理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管理,待遇面议。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