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焦作新区选聘初中教师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提高新区基础教育水平,根据全区中小学教师编制空缺情况,新区管委会决定公开选聘一批初中教师。现将公开选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选聘名额 此次拟选聘各学科初中教师20名。其中:数学专业2名,英语专业5名,历史专业1名,政治专业1名,物理专业2名,化学专业2名,生物专业1名,体育专业2名,音乐专业2名,美术专业2名。 三、选聘范围 焦作新区以外焦作市内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 四、应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无语言障碍。 3、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曾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选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选聘每人限报1个专业,所报专业必须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相一致。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2013年1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焦作新区管委会院内人力资源市场(新区神州路西段路南)。咨询电话:(0391)8866566。 3、报名办法:报名者下载并填写《焦作新区公开选聘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推荐),报名时须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选聘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充分考虑应聘人员获得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奖励因素。 (五)公示 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研究提出选聘人选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7天。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对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列入财政全供初中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当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本专业选聘名额2倍时,可以缺额确定选聘人选。 2、选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在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出现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5、本公告由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6、相关事宜可登陆焦作新区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焦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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