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简章 |
内容 | 根据我院发展需要,将于2013年度招聘博硕专业技术人员116名、行政管理人员6名;本科及大专专业技术人员47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人发[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医院具体实际,制定了2013年度公开招聘增人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招聘单位和职位、条件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和技能;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和年龄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通过自治区人社厅下属的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站(www.gxhospital.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2013年1月14日,咨询电话:0771-2804224。 2、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4楼人力资源部(青秀区桃源路6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提供本人的个人简历(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生活照1张,存档备查。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者可根据自身专业情况,按岗位需求报名,限报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3)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受理报名,并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将于2013年1月8日前在www.gxhospital.com网上公布考生名单,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如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但属于我院需在当年补缺的岗位,我院将经自治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再行考试。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笔试(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内容:基础理论。 (2)笔试时间:2013年1月16日。 (3)笔试地点:门诊楼8楼学术厅。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1)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考官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卫生厅人事处、我院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指派人员,以及我院以外专家组成。我院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3)面试时间:2013年1月17日。 (4)面试地点:门诊楼8楼学术厅。 (5)面试成绩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试人选。面试成绩、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和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技能考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1)考试时间:2013年1月16或17日。 (2)考试地点:应聘科室专用考场。 (3)考试内容:应聘科室的技能及临床知识考核,研究生包括科研思维及论文小结。 技能考试成绩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医院网站上。 (三)考核。 按面试及技能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岗位不少于 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由我院公开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在校(单位)成绩和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最后经过考核小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1、对拟招聘人员到我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将在我院发布公告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过我院我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依次报卫生厅人事处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2804224。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方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13年人才需求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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