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消费者委员会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区消委会拟于近期公开招考1名临聘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名额 调解员:1名。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工作时间等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3年01月09日至01月0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龙岗海关大厦西座1711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龙岗区消委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一寸相片3张。《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报名时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区消委会组织实施,区属人才机构优才公司协助完成。 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岗位3倍的将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1、笔试分数合格线由消委会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龙岗人才网公告。 2、面试分数合格线由消委会根据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于有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体检、 资格复审由区消委会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由区消委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聘用手续办理 (一)拟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区消委会报到,并做好工作安排及岗位指引; (二)与龙岗区属人才机构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入职手续。 五、用工模式及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与区属人才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区消委会相关科室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岗区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龙岗区消委会公开招考临聘人员职位表 深圳市龙岗区消费者委员会 二0一三年一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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