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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已结束,为做好招聘面试工作,面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01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复审地点:龙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二楼办公室。 3、考生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以及职位规定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原件。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审核,不得请人代审。用人单位派分管人事(政工)领导和政工人员参与复审工作。 4、报考资格复审方法与步骤 (1)经审核,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招录机关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审核人员要当面告知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因,并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该职位面试对象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请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如缺席的,视同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因提供复审材料不齐等原因导致无法复审的,后果自负。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审核结果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01月17日上午8点30分开始至完成面试。 面试地点:龙门县委党校 附件:龙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龙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O一三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