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连云港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
内容 | 为优化人员结构,进一步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能力,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规定,连云港市急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㈠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外; 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㈢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关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连云港市事业单位规定标准兑现。 四、报名事项 ㈠报名时间:2013年1月17日至24日。 ㈡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至邮箱lygjj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校+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会于2天内发送回复邮件,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单位人事处联系确认); 2、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连云港市急救中心人事科(海州区海宁西路3号); 3、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填写《连云港市急救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⑵个人简历;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各层次学历、学位、执业、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 ㈠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中心可根据岗位用人实际情况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考试,但考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 ㈡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本人考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考核安排。 ㈢考试采用面试、技能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60%、40%。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认知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不低于面试总分60%,否则不予录取;技能考核内容包括: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技能。 ㈣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遇同分需加试),体检由单位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㈤考察 体检合格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与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与遵纪守法等情况。 ㈥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将在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七、相关事项说明 ㈠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举报电话:0518-85101205) ㈡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将不保留录用资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急救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5830120;0518-85833120; 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2012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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