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序号 |
招聘单位及代码 |
招聘职位及代码 |
编制及聘用形式 |
招聘范围 |
职位计划数 |
招聘的条件 |
备注 |
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高学历要求 |
专业 |
一般条件 |
其他条件 |
1 |
长沙县人民法院( 101 ) |
书记员(001) |
劳务派遣 |
面向全县 |
3 |
不限 |
30 |
法律大专或本科以上 |
专科:法律本科:不限 |
1、 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 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
电脑打字每分钟70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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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沙县人民法院 ( 101 ) |
非诉执行工作人员(002) |
劳务派遣 |
面向全县 |
5 |
男 |
30 |
法律大专或本科以上 |
专科:法律本科:不限 |
身高要求170cm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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