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山大学公开招聘基建处科级管理干部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公开招聘基建处科级管理干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固定编制(A系列)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 合同与造价管理科科长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廉洁自律,办事公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二)了解和熟悉所应聘岗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四)具有丰富的基建项目招标、合同及造价管理工作经验; (五)专职管理人员应任七级职员,或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以上(含两年)或任八级职员满两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含十级),且在原岗位系列受聘满一个聘期以上。 (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七)原则上能胜任一个聘期。 (八)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 应聘者请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并附上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寄(送)至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基建处综合管理科(中山大学西南区486号201室),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岗位”,或发yegh@mail.sysu.edu.cn。有关应聘村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月15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人事处审批 (七)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基建处综合管理科 邮编:510275 联系人:叶光华 联系电话:84113497 E-mail:yegh@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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