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顺德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具备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社区服务等功能的三级甲等医院。1997年被评为首批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2006年成为南方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编制病床1100张,现有职工1900多人,高级职称人员255人,设职能、临床、医技科室68个,2011年门急诊210万人次,住院5.6万多人次,拥有国家专利4项,各级科技成果奖130多项。其中普通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是“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康复科是广东省“十二五”中医特色专科,微创外科、血液内科等10个专科是市、区的重点、特色医学专科,是顺德地区实力最强的综合性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2013年将招聘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职位、专业、条件及人数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职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下(性别、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职位要求(以岗位资格要求为准); (三)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①大专生:原则上要求是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专业的毕业证。 ②本科生:原则上要求是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通过国家四级英语考试并取得学士学位。 ③研究生:全日制本科起点,专业院校毕业,通过国家六级英语考试,原则上已取得医师资格证,至少已报考执业医师考试。 ④调入人员:原则上要求学历在本科及以上,职称中级及以上;男性年龄45岁以下,女性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23日至2013年1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应聘人员在网上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贴上彩色近照,将报名表连同简历寄至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或登陆网址报名: http://www.sdrmyy.com/——人才招聘详情入口——注册——填写报名简历——职位申请——上传确认。经初步审核资格后,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给予信息通知或电话通知,考试信息在网站公布。 (三)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一张办理报名手续。报考者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片恕不退回。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相关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者依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将在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另行公布。 参加笔试时,请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及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二)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实际操作测试。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实际技能实践或情景模拟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其中:①取得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同级医院工作经验的,只需进行面试及实际操作测试,其中面试成绩占40%比例,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②洗衣工人及工勤人员只需进行面试及实际操作测试,其中面试成绩占40%比例,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考核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生)、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考核。 体检、考核或实际操作测试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人选。 (六)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经实际操作测试、体检及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及上级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或放弃聘用的、拒签聘用合同及上岗后一年内辞职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一)经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属非编制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非专业技术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级同职务待遇。见习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录用的工作人员按单位相应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薪酬按单位有关规定管理和执行。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综合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六、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http://wsjs.shunde.gov.cn/ 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sdrmyy.com/ 咨询电话: 0757-22318608 0757-22318609 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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