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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2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已确定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1月14日-1月22日)。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监督电话:(0538)2830076。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于1月23日上午9:00到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到证),选择工作岗位并领取招聘通知书。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拟聘用人员名单.请参照http://www.dp-lss.gov.cn/list.asp?art_id=2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