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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盐城市委党校面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2名小车驾驶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 事业编制驾驶员2名。 二、招聘范围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2、连续在一个机关或事业单位从事小车驾驶三年以上,现仍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 3、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4、有机动车驾驶证A2证及以上证照和5年以上驾龄; 5、身体健康。 四、主要程序及方法 1、报名。报名时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以及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报名地点: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人民中路39号),电话:88399601。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16日。 2、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方能组织考试。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前六名的参加面试。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考察、体检。对面试成绩前四名进行考察并体检。 5、党委研究。党委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票决确定拟录用人员。 6、录用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天。 7、上报审批。拟录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招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招录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盐城市委党校 2013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