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泰兴市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决定对泰兴市2012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入围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核。 请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简章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资格复核合格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资格复核时间:2013年1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 报考资格复核地点: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泰兴市大庆西路39号)。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