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广西民族大学引进人才实施细则》已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广西民族大学引进人才实施细则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引进人才暂行办法》(民大[2007]147号)精神,结合新形势下我校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具体实际,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切实推进学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引进的基本条件 (一)引进学科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教授职称。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3.有指导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经历。 4.近5年学术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两项(含两项)以上: (1)主持过一项以上(含一项)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立项; (2)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奖励; (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两部以上(含两部)专著; (4)在我校认定的B级以上(含B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5篇)以上。 凡属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百名教学名师、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获得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引进学科骨干的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以上职称。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3.近5年学术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两项(含两项)以上: (1)主持过一项以上(含一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立项; (2)理工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含一项)奖励,文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以上(含一项)奖励; (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一部以上(含一部)专著; (4)在我校认定的B级以上(含B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含3篇)以上。 (三)一般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急需专业。 4.有一定数量水平较高的科研成果。 (四)特殊情况作为引进人员 人事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二、引进人员安家费(含购房补贴)的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近5年学术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两项(含两项)以上的给予安家费(含购房补贴)20-25万元: (1)主持过一项以上(含一项)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立项; (2)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奖励; (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两部以上(含两部)专著; (4)在我校认定的B级以上(含B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5篇(含5篇)以上。 2.近5年学术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两项(含两项)以上的给予安家费(含购房补贴)26-30万元: (1)主持过三项以上(含三项)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立项; (2)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两项或二等奖四项奖励; (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四部以上(含四部)专著; (4)在我校认定的B级以上(含B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0篇(含10篇)以上。 3.引进下列人员给予安家费(含购房补贴)30万元: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百名教学名师、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获得者。 (二)学科骨干 1.近5年学术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两项(含两项)以上的给予安家费(含购房补贴)15-16万元: (1)主持过一项以上(含一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立项; (2)理工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含一项)奖励,文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以上(含一项)奖励; (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一部以上(含一部)专著; (4)在我校认定的B级以上(含B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3-5篇。 2.近5年学术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两项(含两项)以上的给予安家费(含购房补贴)17-19万元: (1)主持过两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立项; (2)理工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奖励,文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或二等奖两项奖励; (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两部专著; (4)在我校认定的B级以上(含B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6-10篇。 3.近5年学术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两项(含两项)以上的给予安家费(含购房补贴)20万元: (1)主持过三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立项; (2)理工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文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两项以上(含两项),三等奖一项奖励; (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三部以上(含三部)专著; (4)在我校认定的B级以上(含B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1篇(含11篇)以上。 (三)一般人才引进 1.近5年学术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安家费(含购房补贴)7-9万元: (1)主持过一项以上(含一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立项; (2)理工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含一项)奖励,文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以上(含一项)奖励; (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一部以上(含一部)专著; (4)在我校认定的C级以上(含C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4篇(含4篇)以上。 2.近5年学术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两项(含两项)以上的给予安家费(含购房补贴)10万元: (1)主持过一项以上(含一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立项; (2)理工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一项以上(含一项)奖励,文科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以上(含一项)奖励; (3)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一部以上(含一部)专著; (4)在我校认定的C级以上(含C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7篇(含7篇)以上。 (四)特殊情况作为引进人员的待遇 人事处提出意见后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附则 1.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本细则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