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101207001号考生复检结果无效通知 我县2012年5月在贵阳组织开展了事业单位急需人才引进工作,101207001号考生报名参加应试,面试入围进入体检。该生2012年5月28日参加体检,其体检结果为“上腹部CT可见肝内胆管扩张结石,体检不合格”。其后,该生于2012年6月8日书面申请复检,石阡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2年7月25日组织该生进行复检,复检号为2号,其复查结果为“B超复查合格”。该生两次检查结果完全不一致,用人单位表示质疑,导致出现群众上访举报,石阡县纪委受理了该举报案件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复检医院程序不完整,得出“B超复查合格”结论不准确。复检医院向石阡县纪委和急需专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作出了“我院2012年7月25日对石阡县人事局2号体检人员的彩超复查结果,由于主检医师没有对彩超检查所描述内容进行分析并结合2号体检人员的具体情况作出体检结论,故其B超复检合格的签字不能作为体检结论”的书面说明,根据这一结论,2013年1月24日上午我县事业单位急需专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101207001号考生的复检结果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取消复检医院对101207001号考生作出的复检结论,复检结果无效。 特此通知 石阡县急需专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公示时间:2013年1月27日至2月2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公示人员结果有异议的,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书面向石阡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101207001号考生可在7日内向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电话:0856-765269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7651192(县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