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市萝岗区2013年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招聘延长报名时间公告 | ||||||||||||||
内容 | 我局于2012年12月4日在广州市萝岗区政府网站发布了《萝岗区2013年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招聘公告》并接受考生报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未达到开考的规定人数。经研究,我局拟延长报名时间,原报名条件不变,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三年的规范化培训,培养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全科医疗的诊疗思维模式,具备一般常见健康问题和疾病的防治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属区级公立医院人员主要分配到急诊和院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成为向个人、家庭和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合格全科医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服务于基层,为社区和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2、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3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临床医师,其中在职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2年毕业生不需要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三、招聘名额 共招聘44人,由萝岗区卫生局统一招聘,由区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录用,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四、培训单位 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委托暨南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实施培训。 五、培训方式、时间与内容 培训内容参照卫生部《全科医学专科细则》要求进行,区级公立医院人员侧重急诊医学方向。 培训时间为三年,共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理论学习3个月,集中学习全科医学相关的理论知识; 2、第二阶段:临床培训基地轮转26个月,主要在临床二级科室进行临床技能训练和学习; 3、第三阶段:社区实践7个月,其中在社区培训基地实践6个月以上,主要在社区培训基地接受独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技能训练。 培训入学时间从2013年8月起,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没有寒暑假。 六、相关待遇及要求 1、学员录取后,人事和工资福利由各录用单位负责管理。 2、学员培训期间基本生活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和工伤险)、住宿费、培训费由萝岗区财政统一支付,基本生活费1200元/月。 3、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广东省卫生厅印制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作为晋升全科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条件之一。 4、学员培训结束后必须在所聘单位工作至少5年以上。 5、学员培训期间因考核不合格被解除培训协议或主动退出培训的,解除聘用关系,按3.6万元/年标准向区卫生局赔偿培训费。 七、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8日-2013年2月28日。 2、报名地点: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医政科,地点:广州市萝岗区汇星路81号C栋715室,邮编:510530,电子邮箱:lgwsjzp@163.com。 3、报名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鉴定复印件(未颁发者可用就业指导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学校推荐表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 4、报名流程:选择报考类别(每位考生只能在区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中二者选一)→填写相应的“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寄或面投书面“报名材料”至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办公室→萝岗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在萝岗区卫生局网站(网址http://wsj.luogang.gov.cn)公布符合报考条件者名单→发布考试通知。 八、考试 (一)报考区级公立医院 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32人,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三部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科目为临床综合(含医学英语),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3)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考试成绩在萝岗区卫生局和区政府网站公示。 (二)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56人,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三部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科目为临床综合(含医学英语),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3)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考试成绩在萝岗区卫生局和区政府网站公示。 九、体检和考察 分报考类别将总成绩依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和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操作,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考察由萝岗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对拟聘人员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招录资格造成的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录用 1、由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录用工作,根据各考生填报意愿、考试成绩及单位需求等确定录用单位,录用情况在广州市萝岗区政府和卫生局网站公示。 2、考生在录用之前,须与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树凤、张东宏、黄韵,联系电话:32294126、82116210、82111376。 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 2013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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