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事项公告 |
内容 |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减招聘岗位的公告》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13〕17号)规定,现将翠屏区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元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3楼)。 三、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携带本人《2012年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户籍证明材料(明确了招收范围的岗位)、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明确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它证书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二)毕业证书抵押给银行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须出具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出具通过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办理。 (四)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发给面试通知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凡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发放面试通知单。 (六)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将在笔试人员中分岗位按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2月1日上午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进行公告,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于2013年2月1日下午17时截止。请排名与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次接近有递补希望的考生及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联系资格审查单位,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列入递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再递补。 (七)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相关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同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已领取面试通知单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831-8237647、8237648 附件:翠屏区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http://www.ybrc.gov.cn/news.asp?sort=23562 二〇一三年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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