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于近期公开招聘临聘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招聘职位及名额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管理工程师3名。 招聘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6.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2月4日上午9:00—12:0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中山路5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204室,联系咨询电话:0755-28333667。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报名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一寸彩色照片3张。《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2月4日下午14:00—17:00。 由用人单位组织,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助完成。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资格复审、体检 资格复审由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招聘人员招聘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岗位所列条件相符。如招考材料符合要求,最终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办理聘用手续 1.通知录用人员按指定日期到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报到。 2.通知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手续。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1.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职位表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3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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