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
内容 |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建设的要求,充实城管协管员队伍,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4名。 一、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二)户籍不限,有广州市常住户口者优先; (三)热爱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男性,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有驾驶证者优先; (六)没有赌博等不良习惯,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28日-2月7日工作日,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30分-17时。 (二)报名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晓港中马路147号)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计生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到街道办事处办理报名手续,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内容:时事热点和城市管理方面相关政策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一楼会议大厅内 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体检、政审 (一)面试 面试由街道统一组织,面试合格分60分。 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昌岗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按面试成绩高低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 体检由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递补,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进行政审。 (三)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 五、聘用、薪酬待遇 街道办事处与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合同期月工资为1500元,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66218811 昌岗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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