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春季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 ||||||||||||||||||||||||
内容 |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是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直属事业单位,是一所较为完善的综合性海洋与渔业研究机构,位于厦门市东渡海山路。因事业发展需要,我所拟定于2013年春季向社会公开招聘水产加工、水产养殖等岗位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水产科研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能独立开展专业科研工作; 3.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与交流能力;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㈠公布信息:本招聘公告经上级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厅批准同意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www.fjof.gov.cn)公布。 ㈡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将自荐书(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能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等复印件寄福建省水产研究所人事科收。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及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并电话告知。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等相关原件及照片以便核对身份。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9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参加考核时出具学校证明。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1日—2月28日 ㈢组织考核: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采取考核方式确定聘用人选。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个人的学习成绩、表现情况、实际业务工作能力等。具体考核时间电话告知。 ㈣确定人选: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组织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我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应学历的工资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但不提供住房。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厦门市东渡海山路7号 邮 编:361012 电 话:0592-5678595 E-mail: bgs@fjscs.ac.cn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013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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