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卫生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一) | |||||||||||||||||||||||||||||||||||||||||||||||||||||||||||||||
内容 |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以上岗位不含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需准备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我校网页http://www.gzws.net/,在“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员工应聘登记表》,填妥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人事科邮箱:81070424@163.com。 通过初步审核后,按电话通知要求将纸质求职材料邮寄至人事科(信封面标明应聘岗位)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广花二路802号 广州医学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卫生学校)人事科 联系人: 蒋老师 祁老师 联系电话:020-86210016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者(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直接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考核,不安排笔试; 2、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下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4方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30%。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高层次人才经资格审查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100%; 2、其他人员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4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70%。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3、高层次人才与其他人员竞聘同一岗位的,按总考核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选。 (三)体检 按总考核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替补其他人选或另行组织招聘考核。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综合考核结果,经学校领导办公会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医学院网、广州卫生学校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卫生学校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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