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泰州市选聘“985”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
内容 | 为吸引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为泰州“推进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争创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提供人才保障和后备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985”高校选聘20名左右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全国“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志愿到基层锻炼,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学习成绩良好,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6.专业原则上不作限制,但对泰州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需要,以及城建规划、社会管理等领域紧缺急需专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以及博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与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集中考察、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选聘工作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 1.报名与初审 考生可登录泰州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格式为GIF、JPG或JPEG)。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聘标准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和筛选,通过初审和筛选的,将发送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报名时间:2013年2月8日9:00-3月1日16:00。 报名网址:泰州人才网www.tzjob.com。 2.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筛选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3月8日9: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泰州市人才市场(泰州市凤凰东路68号)。 3.集中考察 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集中考察,听取泰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介绍,实地了解泰州经济、城市建设等基本状况。 4.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5.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6.考察 采取一定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7.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并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聘用人员凭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集中考察及考试期间,对外地考生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往返路费给予补贴,在泰期间,食宿统一安排。 四、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行政关系挂靠在泰州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管理,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和换岗锻炼制度,为期两年。第一年安排到乡镇(街道)、各类特色产业园区或重点骨干企业试用,第二年安排到市级党政机关综合部门或建设、规划、文化等业务部门换岗锻炼。 3.聘用人员试用和换岗锻炼结束,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岗位适应情况,安排到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其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6257;0523-86880623。 监督电话:0523-86886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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