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安顺市平坝县矿山救护中队招聘矿山救护队队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突出预防为主、全面促进矿山救护队的专业化、正规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队伍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整体素质,保证队伍能安全、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减少国家财产损失,拟组建平坝县矿山救护中队,该中队隶属于安顺市矿山救护大队,接受安顺市矿山救护大队和平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双重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矿山救护队员。 一、招考岗位及计划 平坝县矿山救护中队队员21名。 二、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考对象及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户籍不限,优先考虑平坝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年龄要求:20-30周岁(1993年2月5日---1983年2月5日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的、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脸型特殊不适合配用正压氧气呼吸器面罩的; (3)有传染疾病,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疾病的。 身份待遇 身份为矿山救护队员,主要参加处置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参与矿山事故抢险救援和临时性安排的其它工作;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确定(不含住房增量补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一个月除外),工资由平坝县矿山救护中队救护费用中支出,保险费用按政策规定缴纳。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17日至2013年2月23日(农历2013年正月初八至正月十四)。 (二)报名地点:平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大院五号楼二楼)。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持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政审时提供)、毕业证书(退伍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 (四)报名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此次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体能测试占总分40%、笔试成绩占总分30%、面试成绩占总分30%。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2000米跑、引体向上、举重、爬绳、哑铃、负重蹲起。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参照《矿山救护规程》进行。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体能测试:(100分) (1)引体向上(10个)20分;(2)举重(连续10次、30公斤)10分;(3)跳高(1.1m)10分;(4)跳远(2.2m)10分;(5)爬绳(3.5m)10分;(6)哑铃(两个、上中下各20次、8公斤)10分;(7)负重蹲起(连续蹲起15次、40公斤)10分;(8)跑步(2000米、10分钟内)20分。 (二) 笔试 考试方式:闭卷; 笔试内容:《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理论》。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待定 (三)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相加后,按招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末位成绩并列,以体能测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和《矿山救护规程》,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招考对象,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八、加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在体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0分(符合多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退伍军人(凭退伍证); 2、采煤中专、体校毕业生(凭毕业证); 3、从事救护工作一年以上的(凭救护资格证)。 九、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政审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列入政审对象。 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拟招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3、破坏国家及群众利益,造成极坏影响的; 4、打架斗殴、破坏社会秩序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招用对象。 十、录用管理 被录用的矿山救护队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救护中队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平坝县矿山救护中队组织到有资质的矿山救护培训基地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业培训,培训费用由矿山救护中队先期垫付,待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培训费用县矿山救护中队予以全额报销。对培训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先期垫付的培训费用自行承担。平坝县矿山救护队对被录用人员将按规定实行军事化统一管理。 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用资格。 咨询电话:18685363985 支女士 平坝县矿山救护中队筹备小组 二〇一三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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