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毕节市大方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根据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紧急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52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毕节市内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的人员(含“一村一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及“西部志愿者”); 3.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学历放宽至中专[含技校、职高、高中]);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6日以后出生)。报考面向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4、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必须为2013年1月21日前任职的人员。 5、报考面向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职位的须为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现在在岗或取得服务证的人员; 6、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7、在职人员报考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符合拟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截止2013年2月16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毕节市乡级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其中,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面向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的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面向毕节市内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详见《2013年大方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报名、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2月8日—2月14日。 报名时间:2013年2月17日—2月21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6张;在职人员报考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面向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的还须提供服务地引导办或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注明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和在岗情况);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还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任职情况证明(所在乡镇党委出具、党委书记签字并经大方县委组织部审核);报考限毕节市内户籍或生源职位的,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属毕节市内户籍或生源的户籍证明。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下载打印。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面向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公开招聘职位及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5:1的,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职位招聘计划削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可申请改报。 五、加分政策及加分确认 (一)加分政策 1、大方县内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大方县所辖民族乡,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作累计加分,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 (二)加分确认 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大方县内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子女及二女结扎户子女须提供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父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属农村户籍的户籍证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大方县所辖民族乡的,须提供能印证少数民族身份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2013年大方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加分申请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下载打印,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统一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3年2月26日前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前)中加分。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毕节市招聘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根据招聘对象情况,分别设置《公共基础知识1》及《公共基础知识2》两个考试科目,其中,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其它职位笔试科目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2》。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3月1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3月8日前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一般工作方法、谈吐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3月9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面试时间:2013年3月10日上午8:30。 面试考生统一报到时间:2013年3月10日上午7:40前,面试地点及相关安排见《面试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八、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2013年3月13日前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 九、体检 体检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8时。 体检报到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考生参加体检。 在招聘方案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十、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时间:2013年3月22日前。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政审对象。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应成立考核政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材料是否真实,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出考核政审结论,提出聘用意见。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行为的; 4、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5、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 6、应届毕业生2013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审验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核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考核政审中发现被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确定为立案审查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待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作出结论后,根据本方案规定不影响聘用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考生参加体检和考核政审。 十一、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辞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均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上公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5251738 监督电话:大方县纪委(监察局)0857—5221501 2013年毕节市大方县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二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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