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韶关南雄市招聘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补充南雄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慢病站、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专业、名额和条件: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方式进行(临床操作技能考测和综合素质测试)。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各招考单位人事股或办公室。 (三)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3月18日--19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3 年3月20日--3月22日。 (五)已在本市卫生系统就业的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六)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七)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报名时间和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201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到各招考单位报名,填写《报名表》。 2、各招考单位地址:南雄市人民医院办公楼五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751-3871905); 南雄市中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股(咨询电话:0751-3871066); 南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751-3865866); 南雄市慢性病防治站办公室(咨询电话:0751-3825952)。 3、招聘时间、地点: ①考核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②考核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考核内容:临床操作技能考测和综合素质测试。考核分值为100分。 三、体检 考试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依考核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届毕业生携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签订就业协议。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进入考察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鉴定材料(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和计生情况证明材料等。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员。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由各招聘单位自定),聘用人员列入卫生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由人社部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七、投诉电话 南雄市监察局:0751-3868980; 南雄市卫生局:0751-3822253。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3837567;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卫生局 二0一三年二月七日 |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