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共广元市青川县委组织部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青川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及考调名额 二、公开考调范围 全县符合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三、公开考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奉献意识,工作责任感强。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中共正式党员。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到条件的。 四、公开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1日—2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在青川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4)工作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将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为笔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9-7201951 监督电话:0839-7202492 2013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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