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质量和水平,增强学校办学实力,现将我校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对象 特聘教授(长江学者、闽江学者)、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教授等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条件 1、政治素质好,教学科研能力强,成果突出,专业对口,有利于学校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⒉年龄要求:原则上,博士生导师55周岁以下,教授50周岁以下。少数特殊学科、紧缺急需专业、有标志性重要成果的优秀人才和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创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设岗学科 工学类: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环境工程 医学类:基础医学 管理学类: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艺术类:工艺美术 四、引进待遇
人才层次 |
优惠项目 |
科研启动金 |
安家费 |
购房补贴 |
特聘教授(长江学者、闽江学者) |
文科50万元理工科200万元 |
30万元 |
50万元 |
博士生导师 |
文科10万元理工科15万元 |
10万元 |
40万元 |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
文科8万元理工科12万元 |
8万元 |
30万元 |
教授 |
文科4万元理工科6万元 |
6万元 |
20万元 | 五、应聘人才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职称证书复印 5、有关人才身份如博士生导师等证明材料 6、代表性学术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材料(限10件) 7、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今后发展规划、护照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0594-2692354(兼传真)、0594-2657730 电子邮箱:ptursc@163.com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人事处 邮编:351100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3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