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孙泽莲等41人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2月25日—3月5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高县人才交流中心
 通讯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78号,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电 话:(0831)5365479
 联 系 人:杨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其他形式反映一律不予受理。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高县事业单位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参照: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755_1.html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