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福建省泉州市城乡规划勘测大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泉州市城乡规划勘测大队是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属下的事业单位,我大队的主要职能为:1、.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测绘技术服务和指导;2、根据授权和委托,承担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面积测算;受委托,负责建设项目基础工程规划验线及竣工测量;3、地理基础信息化开发。 为广泛吸引人才,拓展单位业务,决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详见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建筑学/工民建专业(专业技术岗位,2人) 测绘/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专业技术岗位,1人)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国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以上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3、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身体健康。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时间: 1、采用网上报名办法,应聘者提交个人信息简历及相关证书文件发送邮件至414314383@qq.com 2、2013年2月25日9:00时至3月25日17:00时接受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将在网上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 4、联系电话:(0595)22280031联系人:骆先生、郭小姐 四、考核 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五、聘用和待遇 受聘人员如属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书面征得原单位同意,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初次聘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执行泉州市合同聘用工资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将优先参加事业编制录用。 泉州市城乡规划勘测大队 二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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