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州市萝岗区法院招聘雇员简章 |
内容 | 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依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拟向社会招聘政府雇员3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学专业2名,中文专业1名; (四)身体健康; (五)熟悉电脑操作,熟练掌握OFFICE办公系统应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将电子版报名表发到邮箱lgfyzgb@126.com。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10日24点,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如下: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计划生育证明; (5)小一寸免冠近照3张; (6)相关获奖或特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试 1、笔试(闭卷)。主要考察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成绩占30%。 2、计算机测试。听打和看打文章,成绩各占15%,共占30%。 3、面试。按笔试、计算机测试成绩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占40%。 (四)录用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并按照《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3006325 83006326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区人民法院 2013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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