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台州仙居县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 ||||||||||||||||||||||||||||||||||||||||||||||||||||||||||||||||||||||||||||||||||||||||||||||||||||||||||||
内容 |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仙居县2013年新教师招聘笔试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具备仙居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仙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仙居户籍(含其父母一方或配偶为仙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国“211工程大学”(指重点线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对于从外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属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不受户籍限制。 2、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学历。报考小学学科(含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学历;报考中学学科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学科的应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学科(含特殊教育)的应具有中学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学前教育学科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对于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报考者(含应届和历届)、一本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和应届硕士研究生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其他应届毕业生可以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或者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③专业。报考者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学科任教资格与报考的学科对口或相近(具体见附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三门学科的,则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④其他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新教师135名。各学科招聘人数和录用去向见下表:
注:(1)开考比例。体育、音乐、美术、特殊教育和职业中学专业课的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未达到2:1、其他学科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未达到3:1的,则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学科录用名额;实际招聘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的,则按非定点乡镇学校、城区学校、定点乡镇学校的顺序缩减招聘名额。(2)定点乡镇指安岭、溪港、广度三个乡镇;非定点乡镇指上述三个乡镇和城区三个街道以外的乡镇。(3)学前教育教师只能从事学前教育岗位工作。 三、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7日至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仙居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两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需提供《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此外,对于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推荐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以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合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对于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最迟于2013年6月30日前送达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取消面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4月20日(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仙居二中。 3、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换算。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分,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面试。 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参加面试确认书的,视作放弃。因面试对象放弃而造成面试名额不足的,其不足名额按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等形式,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其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在仙居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或公示对象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处理,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指标不予递补。 (六)阳光择岗 1、岗位公布:面试前在仙居教育网上公布非定点乡镇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拟录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 3、择岗的原则和办法:一是按聘用对象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岗;二是聘用对象中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前的,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并按该学科聘用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与阳光择岗;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后的,直接留城且不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聘用学校,并指派到农村学校支教二年,经考核合格后回聘用学校任教;三是择岗在安岭中心校的小学数学和小学语文第一名教师、择岗在溪港中心校的小学数学和小学语文第一名教师,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小学挂职学习一年。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后,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且有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延长试用期一年,延长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各类聘用对象在首次聘用学校的服务期至少三年。聘用对象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上岗,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1、并列分的确定办法。在确定体检对象时,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最后一名的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在确定择岗顺序时,若综合得分出现并列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得分和笔试成绩都出现同分数,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关于资格审查。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和其他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附件一:仙居县2013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 附件二:仙居县新教师招聘报考对象承诺书 附件三:招聘学科的相近专业说明 仙居县教育局 2013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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