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宁波海曙区科学技术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从事科创园区管理服务、科技招商等工作,编制所在单位为海曙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属全民事业单位。 二、选调范围 宁波市范围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 3.具有从事经济管理、科技管理、招商引资、科创园区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1日)。 4.40周岁及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和形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25日。 2.报名地点:海曙区科学技术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513号天封大厦13楼1307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区科学技术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4.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3名的,取消本次选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侧重考察选调人员的综合管理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面试对象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同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自动放弃考察或经考察确不适合选调岗位的,予以淘汰。同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考察。 (七) 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区科学技术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被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再行递补。 (三)如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本次选调。 (四)有关选调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科学技术局(http://hskj.haishu.gov.cn)、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shs.haishu.gov.cn)网站。 咨询电话:87192552、87192610。 监督电话:87192550。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2013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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