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
内容 |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3〕1号),现将我市开展此次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杭州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或同级别人才培养工程,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选拔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3年度全省共选拔第三层次培养人员400名。省里将对其中80名培养人员开展择优资助,每人资助3万元,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省人力社保厅下达给我市的推荐指标数为70名。 三、选拔推荐范围 推荐培养人选要向我市十大产业等领域从事科技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人员及列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人员倾斜。重点推荐我市“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有培养潜力的“131”第三层次培养人选或其他符合本次选拔条件和范围的人员也可选拔推荐。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重视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注重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工作相衔接,把在企业和科研一线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 四、推荐程序 (一)各区、县(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推荐工作,由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的推荐工作由市属各主管部门负责。 (二)选拔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荐人选申报表格须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由单位报市属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属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人选汇总,征求同行专家意见并排序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三)市人力社保局审议、确定我市推荐人选。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各有关部门在3月22日前将下列推荐材料送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一)申报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综合报告1份,综合报告要求对人选的数量、产生程序等作简要说明,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表式见附件1,用A3纸打印)1份; (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表式见附件2,用A4纸打印)及佐证材料1份(不超过20页); 以上表格可从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z.hrss.gov.cn)下载。推荐材料要求每位被推荐人选1个资料袋,并在资料袋上注明被推荐人姓名、专业类别、组别、申报层次和工作单位等信息。 联系人:翁祖群 联系电话: 85252673 Emai:wzq@rsj.hz.gov.cn 附件: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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