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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报考毕节市统计执法支队07职位总成绩第二名的考生石利华自动弃权,根据《毕节市统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报考该职位总成绩第三名的考生赵军符合递补体检条件,现予公示。对该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统计局反映。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联系电话: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223541(毕节市统计局) 附:毕节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递补体检考生名单详见:http://www.bijie.gov.cn/Html/zfgg/113054266.html 毕节市统计局 2013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