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聘用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需招聘2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驻街道派出庭书记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身体健康; 2、宝安户籍,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律类专业或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其他非法律专业。 4、曾在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 月平均工资不低于3000元,具体根据实际工作岗位性质确定工资待遇。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星期五)—21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宝安区宝城前进一路73号宝安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二楼职介前台(宝城6区,新安公园正门对面) 四、报名程序 (一)在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http://www.bald.gov.cn/)打印并填写《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聘用人员报名表》; (二)由本人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原件(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聘用人员报名表》到报名地点报名。 五、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笔试由我局统一组织,笔试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公布。 笔试科目为文字材料写作及劳动法律法规。 六、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将由我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9978333,27444970。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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