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2011年录用公务员和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有下属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下属单位)。
 一、报送材料:
 1、持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出具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审批表》或《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满转正考核鉴定表》原件。
 2、从软件中打印《转正定级工资审定表》。一式一份(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要填写《临淄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一览表》一式三份(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不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上报单位报告,一式两份。
 5、程序上报盘。
 二、报送时间:
 3月19日—区直机关事业单位。
 3月20日—卫生系统、镇(街道办)。
 3月21日—教育系统。
 三、报送地点: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工行大楼505房间)。
 四、联系电话:7220371
 
 人社局工资福利科
 2013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