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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花都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体检复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3年3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0日止。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公示后如无异议,将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请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尽快办理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农业户口的需办理农转非手续)。名单参照:http://rsj.huadu.gov.cn/hdrsj/zkxx/201303/t20130314_198929.html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