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拟公开招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人员1名,辅助管理类岗位2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招考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方式进行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应聘情形的。 四、报名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填写好《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登录宝安区民政局网站http://wcm.baoan.gov.cn/pub/mzj/下载)。发送至电子邮箱:mzj@baoan.gov.cn。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7日18:00。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负责组织。考生凭身份证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并由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通知考生本人。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七、体检及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事项 拟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深圳市宝安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9996137。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 2013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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