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州荔湾沙面街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启事 |
内容 | 为充实基层党建工作队伍,荔湾区沙面街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一、职位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2013年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 (二)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群团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熟悉使用普通话、粤语。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公布职位。2013年3月15日—3月25日,在辖内各社区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起至3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荔湾区沙面街党政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8号三楼)。联系人:周小姐、贺先生,联系电话:81215631。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填写《沙面街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毕业证、计生证、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以及小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公招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招聘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沙面街党政办组织实施,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三)笔试。 按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时间。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政治理论、科学文化、计算机和互联网应用等基本知识,办文办事、文字表达以及党建党务工作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4月(具体时间考试前一周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计划面试时间:2013年4月(根据笔试时间确定具体时间)。 (五)组织考察。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对面试入围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六)成绩构成。按笔试占4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3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七)确定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1:1比例确定人选,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八)体检。组织拟定人选到省(市)级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个人垫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对拟聘用人选报区组织部审批备案,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体检合格者,街道将为其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 按区委组织部相关文件执行,全年总收入约5万(包含公积金、社保)。 四、其他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沙面街党工委办公室(电话:81216810)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电话:81215631)。 荔湾区沙面街道办事处 2013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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