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岗位为来宾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男性1名,女性2名。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其中男性是法律专业或计算机专业并持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女性须会计相关专业毕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二、工资、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 (二)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我单位负担。 三、下列人员不准报名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3月12日——2013年3月17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填写《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网上报名:请将《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到邮箱:nongbinrong@163.com; 实地报名地址: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迎宾路南与麒麟路交叉路口处),联系电话:0772—6653713,联系人,农宾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2.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3年3月19日上午8:30时 (二)面试地点: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603会议室。 六、体检、政审 面试合格者按1:1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支队到其户籍派出所获取审查证明材料。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3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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