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山大学公开招聘逸仙学院管理干部的启事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A系列人员公开招聘逸仙学院管理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固定编制人员(A系列)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1、岗位:办公室主任 1名(副科实职) 职责:负责学院的人事、财务等行政工作。 2、岗位:教务秘书 1名 职责:负责学院教务、教学管理工作以及学院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熟悉高等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奉公守法,廉洁勤政,勇于开拓,办事公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二)具有全局意识,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精神,工作踏实,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善于团结同志,统筹办公室运作; (三)应聘办公室主任者,需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了解学校相关制度及政策,熟悉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党政管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能胜任各类公文、文稿、工作报告的撰写。外语水平优秀者优先考虑。应聘教务秘书者,需了解学校教学教务相关政策,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中共党员,获得本科或以上学历; (五)应聘办公室主任者,专职管理人员应任八级以上(含八级)职员或任九级职员满两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含十级),且在原岗位系列受聘满一个聘期以上;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的应聘材料及《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连同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寄(送)至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十友堂或发至lgxyrs@mail.sysu.edu.cn。合则约见,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5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人事处审批 (七)聘用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邮 编:510275 联 系 人:张宝红 联系电话:84113393 E-mail: lgxyrs@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3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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