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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社区管理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方案》,广州市萝岗区社区管理局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程序,经社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录用陈敏、刘旭、郭玥因、黄晓成等4名同志,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情况信息参照:http://www.luogang.gov.cn/1294370044859/1294370252875/1294385831250/1294386362000/201303/t20130319_392504.htm 二、 公示时间 2013年3月18日—2013年3月26日 三、 反映部门、地址、电话 受 理 部 门 :广州市萝岗区社区管理局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萝岗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911室 邮 编:510530 电 话:020-82112126 萝岗区社区管理局纪检监察电话:020-82181610 四、 其他事项 对公示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来信(以寄出邮戳为准)、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广州市萝岗区社区管理局反映。如果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请写明或讲清事实依据及有关线索。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用真实姓名,并写明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 广州市萝岗区社区管理局 2013年3月18日 |